******有限公司承担来宾市兴宾区政观宁和养猪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兴宾区政观宁和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政观宁和养猪场项目
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泗贯社区飞凤村牛场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26.17亩,总投资约500万元,主要建设5栋猪舍及配套设施等生猪养殖场,项目建成后,年存栏4800头生猪,年出栏9600头生猪。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 ******/s/1dCAaJWUBIuPSR1Rdg_pN5w?pwd=9r3h 提取码: 9r3h)。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涉及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s/1dCAaJWUBIuPSR1Rdg_pN5w?pwd=9r3h 提取码: 9r3h)。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即日起接收公众意见,时间在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来宾市兴宾区政观宁和养猪场
通讯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泗贯社区飞凤村牛场
联 系 人:李大宽 ?????联系电话:******
(七)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天然桥西路699号桂中商贸城D区18栋118、119号
评价证书:国环评乙字第B2906号 ?????????????
联 系 人:覃工????邮箱:******7?@qq.com ???联系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政观宁和养猪场
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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