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葫芦河郑桥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秦安县秦安县葫芦河郑桥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招标人为秦安县西川镇人民政府,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工程名称:秦安县葫芦河郑桥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1.2招标文件编号:XCSZ-2024-1018
1.3建设地点:秦安县西川镇郑桥段;
1.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防洪墙206.0m,位于葫芦河郑桥村段右岸。防洪墙为直立式墙式断面结构,墙身采用现浇C20砼。迎水面边坡比为1:0.067,背水面边坡为垂直地面。防洪墙墙顶厚0.3m,底厚0.5m;墙身底部设有0.8x0.5m 的基础。
1.5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1.6工程总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36.2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28.71 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67万元;本次招标32.38万元。
1.7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8日
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6日
总工期:20日历天
1.8招标范围:秦安县葫芦河郑桥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全过程;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1.10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2.4本次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竞价时间
3.1 报名时间: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8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2 竞价时间: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2日15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完成在线竞价。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index.ht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安县西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秦安县西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冰
联系电话: ******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