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
报来《关于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新安村委桥等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进行耕地质量评定成果评审的请示》(兴自然资报〔2025〕89号)已收悉,我局已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新安村委桥等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经******财政局《关于同意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新安村委桥等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的批复》(兴自然资函〔2022〕82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立项实施面积67.4568公顷。现项目已竣工,通过评定新增水田面积62.6730公顷(均为国家级利用等别7等),提质改造后项目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由9等提升至7等,新增粮食产能188019.00公斤。
二、认为基础资料详实可靠,技术路线合理,方法科学可行,满足项目任务的要求,予以通过审查。
三、你局要及时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报自然资源部核查,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和报备入库工作,并督促做好年度耕地质量更新工作。
******资源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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