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象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象州县象州镇朝阳片区棚户区室分基站二次用电,签订10年,电费预算21024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象州县******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3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中116号
邮编:5461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象州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