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来宾港兴宾港区奇山作业区码头工程、来宾绿色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水厂特许经营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4-G3-990245-HS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宾港兴宾港区奇山作业区码头工程、来宾绿色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水厂特许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2万m3/d,远期规模5万m3/d)一座 |
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2万m3/d)一座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新建取水泵站(近期建设规模2万m3/d),原水管道 DN500长3000m;工业供水厂(近期建设规模2万m3/d) |
新建取水泵站(建设规模2万m3/d),原水管道 DN500长3000m;工业供水厂(建设规模2万m3/d) |
3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无第32.9款 |
增加第32.9款:本项目码头工程泊位可分期建设,其中第一期建设2个泊位,当第一期泊位达到设计负荷率的80%时,乙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启动第二期泊位的建设并向甲方报备。若码头工程泊位采取分期建设则相关的运营周期按照项目综合收益率另行与第一期计算。 |
4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商务文件组成” |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以联合体投标的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5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
6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商务分(满分20分)”“(3)企业信誉(满分8分)” |
①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企业税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每年得1分,满分3分;本小项满分3分。 (提供证明材料) |
①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企业税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每年得1分,满分3分;本小项满分3分。 (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满足税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即可加分。) |
7 |
招标公告 |
最高限价(如有):******0 |
最高限价(如有):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4.53% |
8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 |
9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00 |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0:00 |
更正日期:2024年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委员会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98号
联系方式:覃苗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13室
联系方式:徐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