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灌溉渠工程总长约657.706米,其中明渠581.706米,暗渠76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灌溉渠工程总长约657.706米,其中明渠581.706米,暗渠76米。改造后渠道坡降为0.03%,设计灌溉流量为2.53m3/s,设计排涝流量为3.29m3/s,最大过流量为20.34m3/s,设计流速0.702m3/s。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公司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列为受惩名单, 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被列为“黑名单 ”的。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3)质量管理员:持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分别同时具备本工程项目的相应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关于拟投入人员、资信业绩评分项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供均可,以评分较高的成员得分确定联合体总得分,不对各成员得分进行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