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已编制成《重选硫化铁矿加工和10万吨二氧化硅提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重选硫化铁矿加工和10万吨二氧化硅提纯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排楼口岭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评价仅对重选硫铁矿加工进行评价,利用现有空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设备为球磨机三台、螺旋分级机三台、分离式破碎机两台、复合式破碎机两台、摇床六十台、抽水、抽沙泵十台等基础配套设施。形成年加工18万吨硫铁矿产能。
项目总投资:755万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s/1ekjxyYTmKCo429dOmNsNkA?pwd=w3t1 提取码: w3t1);
(2)如需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及周边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四、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和途径
若公众对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下载链接内公众意见表:******/s/1ekjxyYTmKCo429dOmNsNkA?pwd=w3t1 提取码: w3t1,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排楼口岭
联系电话:吴总******695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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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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