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调整城区部分公交线路夜班运行时间的请示》(来产投公交报〔2024〕15号)收悉。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经我局研究,同意你公司关于调整市城区部分公交线路末班运行时间的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第1、2、3、10、12、18、19、33路公交线路末班时间调整为20:00;
二、同意将第4路公交线路末班时间调整为21:00。
请你公司做好调整线路夜班运行时间的社会宣传告知及后续线路运营服务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