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2024年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及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QGGGC2024FJ001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2024年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及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太发改审批字(2023)226号、太发改审批字(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建设局,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2024年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及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2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3施工地点:太仆寺旗宝昌镇;
2.4建设规模:(1)改造市政道路管网工程给水管网3.392Km、排水管网3.505Km、供热管网3.46Km,及其道路恢复13150㎡。
(2)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小区道路硬化。绿化、强弱电外网、管道外网、传达室、小区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工程。其中给水管网957m、排水管网708.5m、供热管网1740m、电力电缆敷设2335m、庭院灯63盏、监控设备2套、高清摄像头22台、铺装硬化10550㎡、绿化13860㎡、围墙930m、大门2套。
2.5招标控制价:施工标段: ******.94元
监理标段:450000.00元
2.6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31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实际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施工通知单开始计算。)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施工标段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特别提醒: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办市[2021]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此要求)。
(2)监理标段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调查网络截图;
3.3投标企业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或计入全国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处于失信状态或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投标。
3.7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联合体形式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与多人组成联合体前来投标的将被拒绝参与此次投标。
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本公告第3.2、3.3、3.4、3.5款的要求。
3.8******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四、电子标注意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xlglmggzyjyw/)”-“交易流程”-“在线投标”-“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通过后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点击同步内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即可同步相关信息。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9-******,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0。
4.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人须按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与实际操作不一致时,及时与技术支持联系。
4.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开评标):锡林郭勒盟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参加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及时在交易系统中上传企业业绩、财务、获奖等信息。由于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本次投标的资格审查、评审打分所需的资料录入、上传至交易系统并完成审核查验等工作,亦或未确认已入库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而导致投标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评分点不予计分者,责任自负。
(2)电子标项目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有答疑文件,则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3)电子版投标文件仅制作正本,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投标人未上传电子加密文件的拒绝其投标。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证件更新完毕并及时上传至交易系统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证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中人员及证件一致,否则投标人一旦中标,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5)投标人自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查看答疑澄清”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4年10 月10日 9:00时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9:00时整
5.3、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大厅(******:5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太仆寺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01开标室组织开标。
5.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5.5、逾期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投标人在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 CA 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msym/xlglmggzyjyw/)、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 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太仆寺旗******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9-******
******建设局
联系人:巴雅尔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公司
联系人:左林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