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象州县宜达沥青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象州县。
******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或者减轻环境影响及预防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3年12月26日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受理情况公示》中的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学校旁)来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461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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