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来宾市兴宾区以工代赈工程-凤凰镇牛角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来宾市兴宾区以工代赈工程-凤凰镇牛角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411-451302-04-01-838902。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牛角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护栏及挡土墙0.8千米******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涉及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排水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912.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99.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23万元,基本预备费43.4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99.4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2.66万元。
六、劳务用工及报酬: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290.98万元。
七、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2月10日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来宾市兴宾区以工代赈工程-凤凰镇牛角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来宾市兴宾区以工代赈工程-凤凰镇牛角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411-451302-04-01-838902。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牛角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护栏及挡土墙0.8千米******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涉及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排水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912.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99.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23万元,基本预备费43.4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99.4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2.66万元。
六、劳务用工及报酬: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290.98万元。
七、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2月10日